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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完了,保险真要打破刚兑?!

发布时间:2024-07-30 01:53

这段时间,总是有客户来问:


“保险是不是要打破刚兑了?”

“我买的保单还能保证收益吗?"


其实,保险打破刚兑这个说法从今年3月份就开始传了。


当时我有给大家写过文章“辟谣”,没想到现在还是有很多人信以为真。


所以今天我再来盘一盘这件事的来龙去脉,


以及重点科普下大家最关心的保险公司安全性问题。


01

为什么都在传保险要打破刚兑?


在3月18日,财新周刊发了一篇文章《处置问题险企》,


全文近2万字,主要讲了近些年保险行业的风险案例和问题,还提出了几种解决方案。


结果,文章里有一段话被别有用心之人单独拎出来,直接解读成:


保险法确定要改了,保险将打破刚兑不再保本了。



事实上,这只是《保险法》草案里的一个观点。


一个草案要变成一部法律,至少要走这六步:


征求意见→草案修改→提交审议→公开讨论→表决通过→发布实施。


现在连第一步都没迈出去,就被某些人传成了“板上钉钉”的事实,


说是制造恐慌,一点也不为过。


退一万步讲,未来《保险法》真的修改了,大概率也不会影响到旧保单。


因为过往保险法修改,都是遵循‘’法不溯及既往”原则。


根据这个原则,我们之前买的增额寿、年金险保单,


依旧是刚性兑付,收益固定不变。


按这么看,如果你担心《保险法》修改,反而要抓紧机会早点买,还有机会享受刚性兑付。


02

我们会走日本的老路,修改《保险法》打破刚兑?


话说回来,财新那篇文章是以日本为例来引出修改《保险法》打破刚兑的政策。


可是,当下中国的情况跟日本当年面临的情况完全不同。


当年日本修改保险法、打破刚兑有两个前提:


经济崩盘、保险预定利率调整不及时。


1990年开始,日本进入“失去的三十年”,利率一路下滑,到2000年甚至出现负利率,但日本早期发行且大受欢迎的一些保险产品,预定利率能达到8%。


这就导致日本面临极其严重的利差损问题。


到2003年,日本不得已才修改《保险法》,允许保险公司通过调整保险合同,降低预定利率。


可即便如此,最后也只有8家经营失败的保险公司下调了利率,


而且结果只是影响了收益,本金没有丝毫损失。


再看我们中国。


虽说当下经济不如前些年那样飞速发展,但GDP增速也能维持在5%左右。


重点是,我们监管对于利差的调整非常及时。


这些年大环境利率下调,保险产品利率也紧跟其后。


2019年还有4.025%的产品可以买,现在已经快迎来2.5%的时代了。


当下我们并没有面临巨额利差损问题。


这些年,监管是处理甚至接管了少数几个保险公司,但这些保司问题都是出在管理上,而不是利差损。


而且对于每一个问题保司,监管都一一妥善处理了。


目前还没有一个因为保司破产接管,而影响保单权益的案例。


总之,我们和日本面临的情况完全不同,很难想象,我们会走日本的老路,去提出这种打击老百姓对保险行业信心的政策。


不过,因为之前发生过保险公司倒闭事件,


经常有人来问


如果以后很多保险公司都倒闭了,

监管还能确保所有保单利益不受损吗?


要回答这个问题,一定绕不开【保险公司的十大安全机制】。


03

保险公司的十大安全机制是什么?


在全球范围内,人寿保险公司的安全等级普遍比银行要高,


而我国对保险公司主打的就是一个强监管,


堪称为是全球最严的监管之一。


因为我们国家为保险公司设立了十大安全机制,保险公司从成立到运营,背后都有对应的保险法支撑。



首先,保险公司的设立门槛非常高:


不仅要求股东要有钱(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个亿,且必须是实缴货币资本)还要有实力、有背景、信誉良好,以及要求管理者懂经营,有一套成体系的公司管理机制。


具备这些条件,一家保险公司才有可能获批成立。


其次,保险公司接受的经营监管非常严格:


需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,随时准备好未来可能要支付的理赔款。


需提存一笔盈余资金作为公积金,亏损时可用以弥补,无亏损时则可增强偿付能力,发展经营,提高信誉。


偿付能力必须符合监管要求,如不达标监管会依法采取针对性措施,直到保险公司正常了才放手。


资金运用必须稳健安全,并且限定投资范围。


需遵守再保险机制,只可承保自己有能力兑付的风险标的,如果超出能力范围需办理再保险,分散经营风险。


最后,保险公司真的遇到大麻烦,还有兜底的机制:


《保险法》第97条规定,


保险公司应按照其注册资本的20%提取保证金存入国务院监管机构指定的银行,除了偿还债务以外,这笔钱不允许随意的动用。


《保险法》第100条规定,


保险公司应当缴纳保险保障基金,用于保险公司破产时维护保单持有人的合法权益。


此外,《保险法》第92条也有规定,


如果一家保险公司实在做不下去了,它的人寿保单必须转让给相关的其他保险公司。


如果没有公司愿意接盘,监管部门还会指定一家保险公司来接受转让。


也就是说,就算保险公司破产了,监管也会尽所能来保障我们的保单权益。


前面我有提到,这些年监管有处置或接管一些问题保司。


其实到目前为止,被救助过的保险公司就只有6家:


分别是新华保险、中华联合保险、安邦保险、天安人寿、华夏人寿,还有恒大人寿。


目前这些公司都已经平稳度过了危机,至今还没发生过一次保险违约事件。


可见,从保险公司的成立到资金运用、经营监管,以及后续可能发生的破产情况,任何一个环节都有保险公司的十大安全机制在保障我们的保单权益。


04

写在最后


了解完保险公司的十大安全机制,我们再回到那个问题:


如果以后很多保险公司都倒闭了,

监管还能确保所有保单利益不受损吗?


按理说,多家保险公司同时倒闭的可能性太小了。


毕竟有这么严格的十大安全机制在起作用,如果真发生了这种情况,


那得是遭遇多么极端的金融危机。


作为保险从业者,我给自己和家人买的保险加起来有几十份,


所以我非常能理解大家对保险公司倒闭或保险法修改的担忧。


但是,保险作为经济的“减震器”和社会的“稳定器”,


在金融体系代表着安全、稳定,


如果在兑付方面出现问题,那以后还会有多少人愿意买保险?


无数保险从业者,又该何去何从?


这明显跟我们国家要大力发展保险业的政策背道而驰啊。


要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,保险的安全性出现问题,


那其他资产的安全性也只会更糟。


因此,我们有理由相信,当下保险依旧是非常“保险”的选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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