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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保险金最后赔给了邻居

发布时间:2023-02-20 06:52

一份保单,


虽然要给那么多钱,交那么多年,但想到日后赔钱就乐到失眠?


错啦,日后赔的钱还真不一定到你手。


保单中的3个“人”,可得扯明白咯。


不然等会别成了拿你那么多钱,交那么多年,最后给隔壁老王颐养天年~


01

投保人、被保人、受益人


基本保险单上都会载明这三个“人”,但不少人都搞不清这三者的关系。


简单一点来说,投保人花钱给被保人买保险,被保人出事了,保险公司就把钱赔给受益人。


理是这么个理,但这三者必须得是不同的人么?


那也不一定。


被保人和投保人可以是同一个人,也可以不是。


最直观的体现比如阿强可以掏钱给自己买保险,也可以给自己儿子小强买。


被保人和受益人也一样,可以是同一个人,也可以不是。


如果是生存状态的赔偿金,像重疾险、医疗险这些,一般都用来给被保人使用,受益人普遍都是被保人。


如果是身故赔偿金,被保人人都没了,那肯定就不是受益人了。


这么一看,受益人只负责“躺赚”,投保人就是只负责给钱的冤大头?


也不全是,这三个“人”都有着各自的专属权利。


02

投保人的权利


说到投保人,也就是买保险的人。


例如是阿强掏钱给儿子小强买的,自然阿强就有处置保单的权利。


像我们在理财险中常提到的减保退保,以及保单贷款等功能,只有投保人才有权使用。


不过这儿有个小插曲,如果阿强先小强一步去世了咋整?


咳咳,这就要涉及到我的法学专业知识啦~


从法律上来说,这时保单就成了阿强的遗产。


保单的现金价值,属于投保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有,也就是父母、配偶、子女平分。


但这里有个bug。


如果有人比如阿强的老婆书婷,想马上退保领取保单的现金价值,


那这份保单对被保人也就是小强的保障就没了。


这时候小强肯定不答应啦~所以就需要几个人一起协商解决。


家庭成员关系和谐的还好说,关系紧张的免不了又是一顿扯皮。


所以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,投保人生前可以变更投保人。


像我常提的增额终身寿,许多父母就打算老了之后变更投保人为小孩,把保单的处置权交给小孩,实现传承。


03

被保人的权利


被保人作为保险标的,一般来说没什么实权,但享有整个保险体系中最温馨的权利——被保障。


作为保单成立的核心要素,被保人是不能变更的。


而且能否成为被保人,也需要经过严格的条件审查。


比如年龄、身体健康情况等,都是判断能否成为被保人从而享受保障的条件。


04

受益人的权利


受益人的唯一权利便是领钱:在被保人身故时,领取保险公司给付的身故赔偿金。


一般受益人与被保人都是亲属关系,有些特别宽松的保险产品甚至会允许朋友作为受益人。


隔壁老王:嘿嘿


受益人的资格是可以变更的,这就涉及到法定跟指定受益人的区别了。


指定受益人顾名思义,可以按投保人的意愿自己选定。


法定受益人则是指父母、配偶、子女。


如果事前没有指定受益人,被保人身故后就会按法定受益人平分保险赔偿金。


当然,买保险时的法定受益人,不一定就是赔偿时的法定受益人。


还是引用上面阿强给儿子小强买保险的例子。


假如保单承保时,小强未成年,此时他的法定受益人只有父母也就是阿强夫妇。


但几十年后,小强身故的时候,阿强已经不在了,只剩爷俩各自的老婆在。


此时法定受益人就变成了他俩的老婆,即被保人小强的母亲跟配偶。


她俩会平分小强的身故赔偿金。


如果不想受益人变动,最好就是指定受益人。


指定受益人不仅可以指定人,还能指定受益比例、顺序等。


比如阿强给自己买保险时,就指定了妻子书婷为第一受益顺序人,比例100%,一儿一女为第二受益顺序人,比例各50%。


如果阿强身故时,书婷还在,那保险金就全给书婷。


如果书婷也走了,那保险金就给儿女一人一半。


最后,附上一张图给大家加深理解:


保单中的3个人.png


简单哔哔几句


怎样,看完今天的文章,搞明白了你买的保单里三个“人”分别是谁了吗?


什么,你说怕到时家庭有经济纠纷?


那一开始就得分好这几个人,特别是受益人喔。


还不快回去看看合同需不需要变更受益人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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